Workflow
山大电力(30160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山大电力山大电力(SZ:301609)2025-09-10 04:23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决策流程 -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决定[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选聘议案[7] 选聘资格要求 - 需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近三年无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行政处罚[5] 选聘关注情形与方式 - 审计委员会选聘时应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等情形[7]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公开选聘应通过官网发布文件[8] 选聘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0] 审计费用规定 - 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情况并报送[10] - 原则上不设最高限价,确需设置应说明依据及合理性[11] 聘任期限限制 - 连续聘任同一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最长不超10年[11]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 承担首发或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两年[13] 文件保存与解聘规定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8]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三十日事先通知[15] - 更换事务所原则上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