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大电力(30160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管理责任与规定 - 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泄露内幕信息[3] 档案与登记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填写知情人档案和登记表[10][11] - 董事、高管等配合做好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11] - 股东、实控人等配合做好知情人档案工作[11] - 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5] 报送与自查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相关材料[17] - 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17] 处理与追责 - 发现内幕交易核实处理后二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及结果[17] - 5%以上股份股东擅自披露信息致损,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