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3] - 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3]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3]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3] 业绩预告条件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六种情形之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9] - 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于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年度业绩预告[20] 审计要求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在两种情形下需审计[17]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审计,同时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并出具报告[16]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除非另有规定[17]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后披露[2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8]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8]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8] 财务资助审议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9]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9]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经程序并披露[31]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披露[33] 其他需披露情况 - 年度净利润或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或净利润为负值,需在年报披露并说明措施[36]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过30%需披露情况及影响[38]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4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及时披露[4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披露[44] - 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比及超1亿元需及时披露[45] - 股票交易被认定为异常波动,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41] - 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于次一交易日披露核查公告[41] - 因涉嫌违法违规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及时对外披露并每月披露进展[39] - 发生重大亏损、重大债务违约等风险事项,立即披露情况及影响[38] - 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等情况,及时披露[43] 人员股份变动披露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动,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53] -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55]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时告知委托人情况[56] 报告编制与审议流程 - 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并提交董事会秘书[49] -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通过后签署书面确认意见[49] -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9] 信息披露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披露工作[49][50] - 实行重大信息报告制度,董事等为第一责任人[52] - 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58]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外信息披露文件的档案管理工作[63] 保密与责任 - 董事等涉及应披露信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65] - 董事长、总经理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66] - 未经董事会批准擅自披露重大信息将追究责任[69] - 违反制度擅自披露信息或未按制度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将处分并追究责任[70] 内部监督与审计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监督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68] - 内部审计机构定期或不定期监督财务内控并向董事会报告[68] - 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财务内控[6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72]
山大电力(30160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