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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华(600243) -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青海华鼎青海华鼎(SH:600243)2025-09-09 13:32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9月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5] - 公司通过多渠道、多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5] 信息披露 -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上交所网站为指定披露网站[6] 平台与活动 - 公司应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利用上交所互动平台开展活动[9] 股东会便利 - 公司应保障股东参加股东会便利,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0] 说明会召开 - 公司一般按规定召开业绩说明会,参与人员包括董事长等[10] - 存在特定情形时公司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0] 工作组织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3] 工作规定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出现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情形[16] - 公司不得以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的交流代替信息披露,不慎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应立即公告[17] 人员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沟通协调能力等素质和技能[17] 人员培训 - 公司可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系统性培训[17] 档案保存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9] 沟通机制 - 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和形式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件沟通机制[19] 股东便利 - 公司应为中小股东、机构投资者现场参观等提供便利并做好信息隔离[19] 制度执行与生效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按法律和章程执行并修订[21]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1] 制度修改与解释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进行修改和解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