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华(600243) -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2]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4] 内幕信息范围 - 含公司经营方针重大变化等[7] - 营业用主要资产一次抵押、出售或报废超30%属内幕信息[7][8] 信息记录与档案 - 依法公开披露前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信息[10] - 股东等涉及重大事项按要求填写档案并分阶段送达[10][11] - 董事等配合做好登记、报备工作[12][14] - 档案和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4] 重大事项处理 - 进行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并报送交易所[13] - 登记备案时知情人告知秘书,秘书组织填写核实报备[13] 违规处理 - 发现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证监会派出机构[14] - 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董事会给予处分[19][25] - 中介机构及人员违规,公司可解约并追究责任[19][26] - 构成犯罪报告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 信息保密与教育 - 控制知情范围并要求保密[16][20][21] - 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备案并签保密协议[22] - 加强对知情人员教育培训[22]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审议通过后实施[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