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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华(600243) -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草案
青海华鼎青海华鼎(SH:600243)2025-09-09 13: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0年11月3日获批发行5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 - 公司注册资本为43,885万元[2]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016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3,885万股,均为普通股[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4]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15]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诉讼[21]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或表决违规,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39]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2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多项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31]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公告通知股东[39]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规定[4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41]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1] 董事相关规定 - 因犯罪等特定情况不能担任董事[62][63]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63] - 兼任高管的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6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69] - 董事会对多项交易审批权限规定[72][73] - 董事会会议相关规定[76][77][78]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81][83]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8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7] - 公司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满足条件时现金分红比例规定[99]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0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113]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对债权人通知及清偿规定[114][118][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