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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600021) -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实施细则(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海电力上海电力(SH:600021)2025-09-09 12:32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构成 - 成员不少于五名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运作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一次[1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特定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其他 - 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5]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连选可连任[5]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起执行,原细则废止[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