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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600021) -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海电力上海电力(SH:600021)2025-09-09 12:3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细则修订 - 实施细则于2025年9月9日修订[1] - 细则自发布日实施,原细则废止[20] 委员会成员 - 成员不少于五名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4]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主要职责 - 负责制定薪酬计划、审查履职情况等工作[8] 薪酬计划审批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10]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经董事会批准[10]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可提议临时会议[14]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