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子软件(87295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9] - 近三十六个月内受相关处罚或谴责的不得担任[11] 提名与选举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5] - 北交所无异议后公司可选举,选举后向其报送文件[17] - 股东会选举二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18] 任期与补选 - 连续任职六年,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8] - 比例不符或欠缺专业人士,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8][19] 履职要求 - 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评估并披露[11] - 发表独立意见应包含重大事项基本情况等内容[23] - 未出席会议符合条件,董事会提议解除职务[25]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27] 资料与费用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6]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29] - 公司保障知情权、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1][32]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40] 津贴与生效 - 公司给予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41]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