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工股份(920068) - 公司章程
天工股份天工股份(BJ:920068)2025-09-09 12:18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6900万股,5月1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55,600,015元[9] - 公司股份总数为65,560.0015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20] 股权结构与变动 - 原江苏天工钛业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4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账面值362,644,087.29元,按1:0.8273比例折合股份总额30,000万股[20] - 整体变更时,江苏天工工具有限公司持股27,000万股,持股比例90.00%;丹阳天发精锻有限公司持股3,000万股,持股比例10.00%[20] 股份交易限制 - 上市前直接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管理股份[28]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7]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等情形,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7]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2]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11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29] - 董事会作出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和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35]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主席一人[161]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两日发书面通知[163]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度财报,前六个月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期财报[16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0] - 满足条件时,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73] 重大事项决策 -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金额一千万元以上的对外捐赠事项[45]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决定[46]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的重大交易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