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机股份(833943)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资金占用制度 - 防范控股股东等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9月9日经董事会审议,待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非经营性含为关联方垫付费用等情形[7] 责任与管理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及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任防范资金占用领导小组组长[10][11] - 财务部门定期检查并上报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审查情况[11] 处理措施 - 发生关联方侵占资产等情形,董事会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拒不纠正向监管部门报告[12] - 违规资金占用依法制定清欠方案并向交易所报告公告[12] 其他规定 - 公司原则上不向关联方提供担保,董事对违规担保损失担责[21] - 制度未规定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按其执行[19]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