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机股份(83394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于2025年9月9日经第六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3] 需报告事项 - 重大诉讼和仲裁涉案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9] - 其他董事等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报告[10] - 5%以上股份有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1] - 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报告[11] 报告流程 - 重大信息收集后两日内上报[14] - 经办人员确定当日报告责任人[14] - 责任人编写报告经多环节审核[14] 报告要求 - 触及三时点书面报告秘书[15] - 及时报告已披露事项进展[16] 信息管理 - 信息披露前控制知情范围[16] - 瞒报等追究责任人责任[16] - 秘书建报告档案作考核依据[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