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金诺(300505) -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4] - 委员由二名独立董事和一名非独立董事组成[5]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7]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提前三天通知委员[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会议相关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可多种方式召开[16] - 会议记录等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19] 薪酬标准 - 公司董事薪酬标准经董事会批准,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0]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10] 细则生效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