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金诺(300505) -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4][24] 管理目的与原则 - 目的包括建立双向沟通渠道、形成投资服务理念等[5] - 原则有充分披露、合规披露等六项[6][7][8] 工作对象与沟通内容 - 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等[9]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等[10] 沟通方式与机制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等[12] - 应建立重大事件沟通机制[12] 说明会安排 -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提前公告等[13] - 可在年报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报说明会[14] 活动记录与核实 - 活动结束后编制记录表并刊载[16] - 记录表应包含五项内容[17] - 承诺书应包含六项内容[18] - 应建立事后核实程序[19] 信息交流与工作 - 通过多种渠道交流,谨慎发布信息[20] - 接待和推广工作包括多种活动[23] 管理部门与职责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活动和日常事务[25] - 管理部门有八项职责[26] 档案管理 - 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周[28] -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30]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32] - 与规定不一致时以法律等为准[32]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3] - 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4] 日期 - 日期为2025年9月9日[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