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金诺(300505) -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办法
资金占用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等[5] 责任与处理 - 董事长是防占用及清欠第一责任人[8] - 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9] - 可冻结控股股东股份[10] 监督与报告 - 按月编制资金占用和关联交易汇总表[11] - 发生占用应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16] 违规处罚 - 关联方占用造成损失应担责[14] - 董事等协助侵占会被处分[19] - 违规致投资者损失追究法律责任[21]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6]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17] - 制度日期为2025年9月9日[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