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锐(002350)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董事会秘书任职 - 每届任期三年,可连续聘任[5]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监会处罚不得担任[4] - 近三十六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4] 董事会秘书履职与解聘 - 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公司应一月内解聘[9]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六月内完成聘任[10]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组织制定制度[13] - 组织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3] - 组织筹备董、股东会会议,负责记录并签字[13] 公司配合要求 - 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各部门配合工作[14] - 独立董事会前与秘书沟通,公司反馈议案修改落实情况[17] - 独立董事要求签字确认,公司配合[18] 规则相关 - 术语含义若无说明与《公司章程》相同[19] - 规则及其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0] - 未尽事宜或冲突以法律等规定为准[20] - 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