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锐(00235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5]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14]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会议通知提前3日送达(特殊情况除外)[14]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履职规定 - 委员连续2次未出席等情况视为不能履职[17] 职责 - 监督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机构[8]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8] 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部门为日常办事机构[2] - 董事会秘书可列席会议[22]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会务工作[23] - 财务等部门准备资料并联络[23]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制作[24] - 记录含会议编号等内容[24] - 出席委员和秘书需签字[25] - 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5] - 必要时制作会议纪要并发送[25] 规则生效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