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锐(00235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任期与履职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5]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不能同时接受2名以上委员委托代出席[17] - 连续2次未出席等情况视为不能履职[20] 职责与工作 - 负责拟定人选标准程序,遴选审核提建议[8] - 主任委员召集主持会议等并向董事会报告[11] - 董事会尊重提名建议[11] 会务安排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等[26] - 人力资源部门准备资料及联络[26] - 职能部门提供工作服务[26]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制作[27] - 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7] - 必要时制作会议纪要并提交发送[27][28][29] - 会议材料由董事会办公室管理保存[29]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32] - 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