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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002350) - 内部审计制度
北京科锐北京科锐(SZ:002350)2025-09-09 11:32

审计委员会设置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5] 内部审计部门职责 - 对审计委员会负责,至少每季度报告一次工作[9]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0] - 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低于十年[12] 审计检查安排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0] 审计工作流程 - 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并评价内部控制[15] - 实施审计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书,专案审计除外[15] 异议申诉处理 - 被审计对象有异议可一周内向董事长书面申诉,董事长15日内处理或提请审议[16] 报告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出具内部控制年度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形成决议[18]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要求其对内控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18] - 非标准审计报告等情况,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作专项说明[20] - 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内控评价和审计报告[20] 奖惩建议 - 内部审计部门可对部门和个人提奖惩、处分、追究经济责任建议[22] 人员考核 - 公司对内部审计人员监督考核,表现好奖励,违规处理[2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