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锐(002350)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委托理财额度 - 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投资前经董事会审议;超15%,还需股东会审议[7] - 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7] 部门职责 - 财务部门负责投资论证、执行监督等及按授权实施[9]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11] 监督检查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可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违规可提议停投[12] 业务处理 - 完成后及时取得投资证明记账,合同协议及时归档[10] - 财务按准则日常核算并在报表正确列报[10] 信息披露 - 按法规披露委托理财信息,特定情形及时披露进展和措施[12] 制度实施 - 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