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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00235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北京科锐北京科锐(SZ:002350)2025-09-09 11:32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前5日报告[7]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前5日报告[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前5日报告[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提前5日报告[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前5日报告[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提前5日报告[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提前5日报告[8]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需提前5日报告[9] 诉讼及股份转让报告要求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需报告[9] - 控股股东拟转让股份致控股股东变化,应及时报告并持续汇报进程;法院裁定禁止转让,也应及时报告[11] 信息报告流程及责任人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直接责任人,各部门等为内部信息披露部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披露信息[14]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第一责任人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可指定联络人,各部门等财务负责人为联络人[2][1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需经报告人编写审核、董事会秘书审核评估、董事长审定或董事会、股东会审批[17] 重大事件进展报告 - 已披露重大事件超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应报告原因等,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进展[18] 保密要求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为重大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22] - 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得泄露重大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证券价格,外部人员接触需签保密协议[23] - 内部人员需妥善保管重大信息资料,不得外借、泄露[26][30] 违规处理 - 报告人未履行信息报告义务致公司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24] - 违反规定造成严重损失的责任人员处分包括通报批评、警告等[27][29] - 违反规定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8] 重大信息文件管理 - 重大信息文件分机密级和一般密级,有不同报送和保管要求[25] 其他规定 - 重大信息相关岗位人员应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专用设备[31] - 打字员打印重大信息材料时应设警示标识,无关人员不得滞留[32] - 工作人员要保证电脑储存的重大信息资料不被调阅、拷贝[33] - 文印员应按批示数量印制文件资料,损坏资料当场销毁[34] - 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31] - 关联人范围按深交所认定标准执行[31]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