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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002350)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北京科锐北京科锐(SZ:002350)2025-09-09 11:31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542,331,351股,均为普通股[3]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5] 人员管理 - 公司法定代表人辞任,需在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2]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原董事在新董事就任前仍需履职[30] -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48] 机构变更 - 公司注册登记机关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 - 公司营业执照号由1100001501638(2 - 2)上市后变更为110000005016383,“三证合一”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209313X4[2]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40]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召集人提前3日发通知,紧急情况不受此限[52] 财务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前3和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54][55]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55] - 公司现金分红每年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或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56] 未来展望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或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