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欣电子(301107)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3]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3]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 [8] - 离任后六个月内,持有及新增股份全部锁定[8]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股票[4]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股票[4] 股份锁定规则 - 上市一年后,董事和高管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8] - 上市一年内,董事和高管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8]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9]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和高管应在任职等相关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5] - 计划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需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10]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需在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0] - 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需在两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董事会在深交所网站公告[10] - 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应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1] 违规处理措施 - 违规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相关情况[11] - 未按规定减持股份,深交所视情节采取监管和纪律处分措施,严重时限制交易6个月或12个月[13] - 未按规定披露信息或信息存在问题,中国证监会依《证券法》给予行政处罚[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