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欣电子(30110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提名与选举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两日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11] - 董事会等提议应开临时会议,主任委员三日内召集主持[11]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1] 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等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2] 表决回避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回避,不足法定人数有处理办法[14] 委员职责 - 闭会期间跟踪董事和高管工作情况[17] - 对董事和高管上一年度工作作出评估[17] 细则说明 - 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19]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19]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9]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19] 公司信息 - 公司为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 - 时间为二零二五年九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