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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欣电子(30110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瑜欣电子瑜欣电子(SZ:301107)2025-09-09 11:1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董事、3名独立董事[2] -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 - 特定情形发生后10日内,董事长应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11] - 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5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2] - 变更定期会议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3日前书面通知[13]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4]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4] 履职保障 - 公司每季度向董事发送财务报表等资料[9]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审议关联交易,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审议担保事项议案须经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同意,超权限报股东会批准[20][21] 特殊情况处理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25]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问题可暂缓表决[25] 会议方式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临时会议经同意可视频、电话召开[20] - 董事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董事有一票表决权[20]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10年[23] 规则相关 - 规则中部分表述含本数规定[25] - 规则修改由股东会批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