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欣电子(301107)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子公司管理规定 - 子公司管理人员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述职报告,连续两年考核不符要求将被更换[8] - 子公司月报、季报、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分别在每月、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每年7月15日前、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上报[12] 子公司指标与交易 - 上市公司向子公司下达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利润等经济指标[15] - 子公司发生特定交易事项达到规定金额需经相应程序批准[16] 子公司信息披露 - 子公司信息披露依据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20] - 子公司对重大事项应及时收集资料报告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20] - 子公司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需向上市公司董秘汇报信息[21] 子公司档案管理 - 公司建立档案两级管理制度,子公司和公司均存档[23] - 公司证照变更或年检后,子公司需将复印件提供给证券事务部存档[24] - 股东会资料公司董事会存复印件,子公司留原件[25] - 董事会、监事会资料原件由子公司保存,公司董事会留复印件[25] - 重大事项档案包括募集资金项目、重大合同等[26] 子公司监督考核 - 公司对子公司实施定期报告、实体考核、监督审计制度[29] - 上市公司不定期派审计人员检查子公司财务及经营活动[29] - 上市公司委派人员定期述职,公司根据情况考核其工作[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