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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欣电子(301107)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瑜欣电子瑜欣电子(SZ:301107)2025-09-09 11:17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5]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7]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8]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8]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8] 不分配情形 - 出现三种情形之一、资产负债率高于70%、经营性现金流为负时可不分配利润[8] 派发时间 - 股东会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