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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欣电子(301107)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瑜欣电子瑜欣电子(SZ:301107)2025-09-09 11:17

内部审计制度规定 - 内部审计部工作底稿保存时间不低于10年[14] - 内部审计部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检查一次[10]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0] 内部审计计划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3] - 内部审计部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报告[13]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9]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0] 内部审计流程 - 一般审计项目审计实施前3个工作日通知被审计对象,特殊业务可在实施审计同时通知[26] - 内部审计部完成审计后10日内出具审计报告[26]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有异议,应在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27] 募集资金审计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23]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流程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0] - 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30] 其他 -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对业务活动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4] - 内部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5] - 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7] - 文档提及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二零二五年九月[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