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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欣电子(30110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瑜欣电子瑜欣电子(SZ:301107)2025-09-09 11:17

财务报告差错认定 - 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等情况[5] 业绩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变动方向不一致且无合理解释或变动幅度超20%认定为重大差异[11]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实际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重大差异[11] 信息披露差错认定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有特定认定标准[8]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涉及重大诉讼等金额占净资产比例[10] 责任与追究 - 董事长等对年报信息披露和财务报告真实性承担主要责任[1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等[15] - 责任追究结果可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5] 更正与公告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聘请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重新审计[7] - 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或不符应及时补充和更正公告[11]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16] 制度执行与生效 - 季度、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18]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并解释,以法律规定为准[18] - 制度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