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3] 重大信息界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属重大信息[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属重大信息[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属重大信息[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属重大信息[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属重大信息[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属重大信息[9]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交易属重大信息[9]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事项属重大信息[9]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属重大信息[11] 信息报告与披露 - 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协议等情况需及时报告[15]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履行程序公开披露[15] - 对投资者关注非强制披露事项,董事会秘书按需向投资者披露或组织沟通[16] 报告流程与责任 -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出现重大情形,人员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17]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定期报告,各部门及下属公司报送相关资料[17]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制定制度、指定联络人,资料由第一责任人签字报送[18] - 总经理等敦促信息收集报告,责任人与联络人承担连带责任[18] - 董事等在信息未公开前保密,不泄露内幕信息和操纵交易价格[18] - 董事会秘书对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培训[18]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责任,导致违规等承担相应后果[19]
云里物里(87237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