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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蕊斯(30125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普蕊斯普蕊斯(SZ:301257)2025-09-09 11:0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 股东会召集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5][6][7] - 董事会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6][7] 临时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通知公告相关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公告通知股东[11]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股东并说明原因[13] 股权登记与投票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21] 会议记录与决议通过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0]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22] 股东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2] 投票权征集与累积投票制 - 公司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2] - 特定情形应实行累积投票制[23] - 累积投票制下,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投票权数=所持股份总数×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25] - 累积投票制下,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投票权数=所持股份总数×应选独立董事人数[25] - 当选董事所需最低有效投票权数应达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2[26] 方案实施与决议公告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9]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决议,但轻微瑕疵且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30]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决议后次日需公告[30] - 新任董事就任时间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29]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相关内容[28]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作特别提示[29] 其他事项 - 公司与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订立管理合同,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29] - 本议事规则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