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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蕊斯(301257)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普蕊斯普蕊斯(SZ:301257)2025-09-09 11:02

委员会组成与选举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4] - 委员人选由董事长等推举,经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5] 委员补选与职责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补选新委员[5] -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负责长期发展战略研究提建议[7] 会议相关 - 会议分定期和临时,召集人或两名以上委员可要求开临时会[12] - 会议通知不迟于召开前三日送达,全体同意可免临时会通知期限[13] - 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5]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8]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18] - 决议获规定票数,主持人宣布后形成,签字生效,不得擅自修改[21] 决议通报与保存 - 次日向董事会通报决议情况[30] - 会议资料由证券部保存,存续期不少于十年[31] 决议跟踪与记录 - 主任或指定委员跟踪决议实施,违规可要求纠正,不采纳报董事会处理[32] - 会议有书面记录,出席人员签名,委员可要求说明发言[33] 保密与细则 - 出席委员对会议事项保密,不得披露信息或交易股票[23] - 工作细则“以上”含本数,“过”“低于”不含本数[25]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解释与修订,以相关法规和章程为准[25][26]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