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蕊斯(30125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产生[4] 委员补选与会议规定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尽快补选[4] - 会前三天通知委员,特殊情况可豁免[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4] 决议与资料保存 - 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会议资料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5] 细则生效与定义 - “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17]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18] 建议与材料提供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高管前一至两月提建议和材料[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