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法人[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9]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和协商定价原则,无国家定价和市场价格时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无法以上述价格确定则双方协商[13] 审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审议关联交易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股东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符合特定情形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16] 审议披露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除担保外)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0]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除担保外)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0]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除担保外)需股东会审议,且需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20] 日常监督 - 独立董事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22] 交易计算标准 - 关联交易以发生额为计算标准,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23] 日常关联交易审议 - 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无具体金额则提交股东会[24] - 执行中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新协议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无具体金额则提交股东会[24] 关联担保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25] 违规处理 - 董事会违反关联交易制度,审计委员会责令改正,造成损失责任董事赔偿,情节严重提请股东会罢免[27] -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关联交易制度,董事会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相关人员赔偿,情节严重董事会罢免[28]
云里物里(87237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