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修订 - 制度修订经2025年9月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9] 临时股东会请求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集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13] 股东自行召集与提案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会议[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7] 会议通知 - 召集人应于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7]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0]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3] 投票制度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8] - 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8] 会议记录与实施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3]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4] 决议通过与撤销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等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7] 章程与规则 - 公司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应依照规则列明股东会有关条款[39] - 公告、通知或股东会补充通知需在符合规定的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披露内容[39] - 规则由董事会制定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40] - 规则未尽事宜或与后续法律法规等冲突时以相关规定为准并及时修订[41]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41] - 规则修订权属于股东会,解释权归董事会[42]
艾能聚(834770)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