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能聚(83477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提名委员会制度修订 -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于2025年9月9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3] 提名委员会组成及产生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7] - 委员经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7] 提名委员会任期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不超六年[7]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向董事会提更换、推荐董事及高管候选人意见或建议[10] 提名委员会决议流程 - 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通过并实施,书面报董事会[14] 提名委员会会议规则 - 按提议召开,提前3天通知,一致同意可不限[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关联委员回避[25] 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 - 现场举手表决,通讯签字表决[27][29] 提名委员会决议生效 - 获规定票数宣布后签字生效,次日通报董事会[31][33] 提名委员会会议记录 - 记录真实准确完整,含七项内容,委员签名[31][32] 提名委员会资料保存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人员负有保密义务[32][33] 提名委员会制度生效及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并负责解释[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