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能聚(83477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制度修订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经2025年9月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3]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7] 沟通方式与安排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10] - 公司应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业绩说明会,且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通知[12] - 投资者到公司调研等活动需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预约登记[15] -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应尽量避免安排投资者现场调研等[18] 资料保存与管理 - 公司与投资者交流的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6]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结束后2个交易日内编制活动记录并披露[24] - 上市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制度[24] 人员职责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全面负责相关工作[1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制订和落实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具体方法[26] - 董事会秘书应组织对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知识培训[27]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履行信息沟通等职责[22]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建立与投资者交流沟通的事后复核程序[16] - 公司应在章程中明确与投资者的纠纷解决机制[8]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人员须具备对公司全面了解等素质[20] - 公司董事会保证投资者关系活动相关文件真实、准确、完整[25] - 本制度与国家日后法律等抵触,以国家规定为准[27]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28] -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