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修订 - 制度修订经2025年9月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3] 公积金提取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 公积金转增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 利润分配 - 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10%[12] - 公司实施利润分配以报告期末日起6个月内定期报告期末日为基准日,按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确定分配比例[14] 方案披露 - 董事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后及时披露,送转股及现金红利派发比例总位数不超8位,小数位不超6位[14] 方案通过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方案制订或修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6] 股利派发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7] 权益分派 - 权益分派方案应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完毕,股本基数以股权登记日股本数为准[18] 政策调整 - 确有必要调整《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政策,应满足规定条件,经详细论证并履行决策程序[18]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19] 分派流程 - 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应通过中国结算进行分派并按规定流程申请办理[19] 股本要求 - 公司申请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原则上应保持总股本和参与分派的股本基数不变[20] 终止分派 - 公司终止实施权益分派需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披露终止原因和审议情况[20] 未按期实施 - 公司未能按期实施权益分派应披露致歉公告说明原因及后续安排[22] 继续实施 - 继续实施权益分派应以有效期内的定期报告财务数据为依据,重新审议并在2个月内实施完毕[22] 取消分派 - 取消权益分派需在致歉公告中披露取消原因[22] 内幕信息 - 公司筹划利润分配等方案应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保密[23] 违规处理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有权扣减其现金红利[2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3]
艾能聚(834770)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