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能聚(834770) - 内部审计制度
艾能聚艾能聚(BJ:834770)2025-09-09 10:32

内部审计制度修订 - 内部审计制度修订经2025年9月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审计部门设置与职责 - 审计部设负责人一名,由审计委员会任免且必须专职,审计委员会参与考核[7] - 审计部对公司业务活动等事项监督检查,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制度建立实施等[9] - 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检查一次[9]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1] - 审计部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工作报告[12] - 内部审计通常涵盖销货及收款等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业务环节[12] - 内部审计人员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检查一次[13] - 发现货币资金内控制度异常应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4]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6]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审计[18] - 审计部应在重要的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16][17][18] - 审计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业绩快报进行审计[19] 审计报告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部报告形成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其形成决议[31] - 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32] - 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做专项说明[33] 审计项目流程 - 审计项目立项后,内审机构编制《审计工作方案》[23] - 当年完成的审计项目应在本年度立卷归档,跨年度项目在审计终结年度立卷归档[27] 违规处理 - 制度中规定的违规行为包括拒绝或拖延提供审计证明材料等[31] -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违规行为,公司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2] 制度其他说明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规定抵触时,按国家法律等和《公司章程》执行[3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