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能聚(83477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艾能聚艾能聚(BJ:834770)2025-09-09 10:32

制度流程 - 制度修订经2025年9月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3]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9月9日生效实施[31][33] 募集资金管理 - 存在2次以上融资应分别设专户,使用完或转出节余资金后及时注销并公告[10] - 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2个交易日内披露协议内容[10]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3000万元或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机构等[11] - 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12] - 协议提前终止,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披露[12]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等情形应重新论证[14]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6]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非保本型且不得质押[16]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2个交易日内披露[17] 资金使用限制 -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不超12个月,不得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高风险投资[18] 审议程序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董事会审议[21] - 超200万元或超净额5%,需董事会审议;高于500万元且高于净额10%,需股东会审议[21] 资金置换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22] 检查核查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5] - 保荐机构等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26]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5] 信息披露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8]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置换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