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达股份(001239) -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委员会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部工作,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7] 审计部工作安排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计划执行、问题及资金往来情况[8] - 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10][19]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一年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报告[9][10]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 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和问题,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4] 内部控制相关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出具报告[20] - 审计部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注多方面内容[20]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4]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内控自评报告发表意见,保荐机构核查[14] - 审计部发现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报告[15] - 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项说明[21] - 审计部将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内控作为检查评价重点[14] 人员与制度管理 - 公司建立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人员绩效[23] - 对优异内审人员经董事会批准奖励,违规人员视情节处理追责[23] - 公司将内控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23] - 对违规被审计单位或个人视情节处理追责[23]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并适时修改[25]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 本制度由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9月发布[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