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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达股份(00123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永达股份永达股份(SZ:001239)2025-09-09 09:01

公司章程修订 - 拟修订《公司章程》,不再设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其职权,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1] - 董事会仍由7名董事组成,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1]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3]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18000万股,均为普通股,面额股每股1元[3]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4]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相关诉讼请求权[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8] 会议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1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31] 交易与担保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关注[25]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超0.5%的交易需关注[26]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2/3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股东会表决由出席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1] 人员任职 - 有特定情形的自然人不能担任公司董事,如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破产清算完结未逾3年等[22]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23]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具备5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29] 制度修订 - 公司拟对18项内部治理相关制度进行制定和修订[43] - 修订《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44] - 新制定《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