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情况 - 公司法定股本2000万港元,分为20亿股股份,已发行6.26953184亿股且已缴足股款[7] - 2024年1月12日起,认购方持有1.876亿股股份,占当时已发行股份总数约29.951%;截至协议日期,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29.922%[7] - 2025年7月15日根据股份计划行使期权发行60万股新股[7] - 可能因收购事项配发及发行926.6168万股新股作为代价[10] - 股东于2025年6月27日授予董事一般授权,可配发、发行及处理最多1.25270636亿股股份,占当时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0%[12] - 一般授权认购方将认购934.4万股新股[12] - 认购方将最多认购4751.8万股新股[14] - 认购方将最多出售1.01194亿股补足配售股份[14] 认购价格与责任 - 认购股份的认购价格为每股14.90港元[23] - 公司最大累计赔偿责任在完成前不超过100万港元,完成后不超过认购股份的认购总价[37] 协议条款 - 认购股份发行之日起90天内,认购方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处置股份[38] - 若4.2条款未完全履行,无违约方有权将完成日期推迟不超过5天或解除协议[32] - 协议完成需满足股东批准、上市委员会批准等多项条件[26] - 除特定条件外,认购方和公司可书面通知对方放弃部分条件[27] - 若条件未在最后截止日期前满足或放弃,协议立即终止[28] - 完成日期通过交换文件和签字等完成,各方履行相应义务[29] - 公司需向认购方交付新股票证书、股东名册等文件[32] - 认购方需支付认购价格并交付董事会决议副本[32] 协议终止与其他规定 - 协议终止后各方义务解除,相关权利和义务停止,但存续条款继续有效[46] - 各方需对机密信息保密,特定情况除外[46] -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各方不得就协议交易公开公告或发布通函[47] - 协议相关费用和开支由产生方承担[49] - 协议的修改需各方书面同意,条款的放弃需书面文件[50] - 非协议方无协议权利[53] - 通知需书面,用英文或中文,可亲自送达、邮件或快递[64][65] - 协议受香港法律管辖,争议由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69][70] - 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71] - 仲裁期间协议除争议事项外继续有效[73] 公司与认购方情况 - 公司及其集团公司依法有效成立、存续并注册[76] - 公司签订和履行协议已获所有必要授权和同意[76] - 公司发行股份已全额缴款,可在证券交易所交易[76] - 认购股份在完成时将获正式授权、有效分配并全额缴款[76] - 除特定情况外,无人有权要求公司分配、发行股份等[77] - 集团公司无未支付的额外股份出资责任[77] - 集团公司财务报表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无重大不利变化[77] - 集团公司无表外融资安排[77] - 认购方依法有效成立、存续并注册,有履行协议的能力[80] - 认购方认购股份用于自身投资,资金来源合法[80]
OSL集团(00863) - 展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