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北部湾港(00058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经2025年9月8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北部湾港北部湾港(SZ:000582)2025-09-08 13:16

股份锁定与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0] - 现任董高人员信息变化后两交易日内不得买卖股份[12] - 现任董高人员离任后两交易日内不得买卖股份[12] - 定期报告公告前特定时间内不得买卖股份[12] - 重大事项期间至披露日不得买卖股份[12] - 董高人员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13] - 公司涉违法犯罪未满六个月董高人员股份不得转让[13] - 董高人员任职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15] - 董高人员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每年不超25%[16] 减持与增持规则 - 董事和高管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6] - 董事和高管计划未来3个月增持需申报[17] - 披露增持计划需承诺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21] - 增持期限过半需通知公司披露进展[21] - 定期报告发布时未完成增持需披露情况[21] - 董高人员股份变动需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22] - 董高人员股份被强制执行需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22] 违规处理与申报说明 - 董高人员违规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27]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可起诉[27] - 公司有减持、增持股份意向申报说明[33][35] - 减持申报需填拟减持数量、来源、原因等[34] - 增持申报需填已持股数量及占比等多项内容[36] - 增持期限自公告披露起不超六个月[36] - 增持股份下限不为零,上限不超下限一倍[36] - 减持、增持方式为深交所集合竞价或大宗交易[33][36] - 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需承诺不减持[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