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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港(000582) - 内部审计制度(经2025年9月8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北部湾港北部湾港(SZ:000582)2025-09-08 13:16

制度相关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8日发布,9月9日实施,为第四次修订[2][4] - 前三次修订时间分别为2015年3月11日、2017年3月29日、2019年10月24日[4] - 审计部受公司董事长(或党委书记)领导,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能领导[8] 审计工作流程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16] - 审计计划调整需经董事长(或党委书记)批准[22]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并报告结果[25] - 实施审计前提前三日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业务除外[24] - 被审计单位10日内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提交书面意见[24] - 被审计单位60日内落实整改并报送报告[24] - 审计部90日后进行审计跟踪检查[24] 审计权限 - 履行职责时可要求有关部门报送文件资料[15] - 可对严重违法违规和损失浪费行为做临时制止决定[15] - 经授权可封存可能被转移的会计资料[15] 审计档案管理 - 审计档案保存至少十年[28] - 查阅等需经董事长(或党委书记)批准并按时归还[32] - 到期销毁须经批准,管理人员更换办交接手续[32] 财报相关 - 文档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查确认表,单位万元[49][56][59] - 财报涉及企业基本情况表、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情况表[65][68] - 企业基本情况表单位万元,涵盖企业户数等项目[66] - 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情况表单位亿元,涵盖多项目[69] 审计结果 - 审计报告指出公司问题,要求指定日期前反馈整改意见[7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