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泰新材(92010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林泰新材林泰新材(BJ:920106)2025-09-08 12:32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8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2] 会议规则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定期提前10天、不定期提前3天通知,全票同意可不限时[5]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一人一票[5]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经独董会议审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5] - 独董行使特别职权应经会议审议、过半数同意[6] 记录保存 - 会议应制作记录,保存10年[7] 施行时间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