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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日科技(30033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兆日科技兆日科技(SZ:300333)2025-09-08 12:01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5]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12]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1]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3] 会议变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发布通知并说明原因[25]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5] - 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8]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外,还需经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8] - 关联交易事项形成决议须由非关联股东以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2以上通过[50] 股份表决权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3]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审计委员会主席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主持;会议主持人违规时,经现场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可推举新主持人[38] 报告与质询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每名独立董事应述职[39]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在股东会上对股东质询和建议作出解释说明[41] 董事选举 - 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53] - 董事当选人最低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2[54]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4]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65] - 股东可自决议做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等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67]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按提案提出时间顺序进行[55]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57]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表决时由律师和股东代表负责[59]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60]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持股数及占比等信息[62]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