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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日科技(300333)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
兆日科技兆日科技(SZ:300333)2025-09-08 12:01

审计委员会设置 - 公司应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成员全为非高管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召集人为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7] 内部审计部门管理 - 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等检查监督,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7]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专职,由审计委员会提名[8]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11]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工作报告[15] - 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9] 审计工作开展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20] - 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评价与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16] 审计资料保管 - 审计工作底稿和季度财务审计报告保管期限为5年,其他审计工作报告保管期限为10年[21] - 审计档案在每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送交公司档案室归档[21] 内部控制评价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至少应包含7项内容[23] - 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3] 特殊情况处理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等情况,公司董事会需作专项说明[24] 制度与机制 - 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 -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审阅年度计划等[13] - 公司应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工作绩效[27] 违规处理 - 被审计对象拒绝提供证明材料等行为,公司将给予处分或处理[27] - 审计人员违规,公司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追究责任[2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