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日科技(30033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人员变动生效时间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4]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4]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生效[6] 人员补选与交接 - 公司应在董事提出辞任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5] - 法定代表人辞任应在30日内确定新人选[5]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等移交[11] 人员义务与股份转让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2年内仍然有效[12]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2] 后续核查与追责 - 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配合公司对履职重大事项后续核查[13] - 公司发现离职人员问题,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追偿含直接损失等[15] - 离职人员对追责有异议,可在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和解释,经审议通过后实施[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