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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股份(600100) -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同方股份同方股份(SH:600100)2025-09-08 11:3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6][8] - 董事会人数少于法定最低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公司应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应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公司应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 股东会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提前二十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提前十五日[13]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十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16][17]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五日内发出通知[15][16][17] -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同意股东请求,五日内发出通知[17]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等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2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22] - 涉及需评估等提案,董事会应在股东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公布相关情况[23] 其他规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额30%的交易,需股东会决议[7] - 董事会获授权决定公司三年内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7] - 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27]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28]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 改变召开地点,需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9] - 股东出席股东会需出示相应资格证明材料[35] - 会议开始后不再办理登记与签到手续[38] - 表决程序按持股数确定表决权,议案仅表决一次[38] - 股东会对列入议程提案应逐项表决,不得搁置[39] - 关联股东表决时应回避,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40] - 股东会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40] - 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当场公布结果[43]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61] - 不具合法资格人员表决无效,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62] - 存在未召开会议等情形时,股东会决议不成立[44] - 股东会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9] - 符合规定条件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59] - 出现股东会延期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交易日发布通知说明原因及延期后的网络投票时间[59] - 出现股东会取消提案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交易日发布通知说明原因及后续审议事项[59] - 公司应在股东会召开三个交易日以前,向信息公司报送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数据[5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60] - 本规则修改情形包括法律等文件或公司章程修改后规定相抵触、股东会决定修改[65] - 本规则修改由股东会决定,授权董事会拟订草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65]